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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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着力提升合法性审查效能,2023年,市农业农村委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风险防范,在履行合同管理上筑牢“防火墙”。突出对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作内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风险分配、合同时效、保密条款等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加强风险预判、提高审查质量,确保行政合同的合法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法律风险的可控性。今年以来,对我委签署的155件重大经济类合同协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建议1368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二是聚焦依法决策,在“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上打好“组合拳”。针对我委“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靠前服务,将合法性审查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先行开展合法性审查,系好合法性审查“第一粒扣子”,确保重大决策高效运作。通过“三个是否”(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存在抵触)进行重点审查,全方位提升决策质量。今年以来,先后对我委制定的56件政策文件,上报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部的89件请示报告等紧紧围绕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实现审查全覆盖,确保应审尽审,为建设法治政府增加了一道“保险杠”。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上念好“紧箍咒”。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把制定主体关、严格制发程序,拧紧合法性审查“思想发条”,对《天津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今年对拟制定出台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围绕制定权限、内容等提出了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合法合规。

 

四是聚焦严格规范,在涉法疑难纠纷事务法制审核上架起“高压线”。对我委10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提出了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了公开事项的准确性、权威性、安全性。对涉及公共利益,可能造成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336件涉法事务、有关文件等,严把合法性审查“关键关口”,提出意见建议2356条,确保行政行为合法适当。

 

通过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法治触角不断延伸,审查深度有效拓展,为顺利实施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推动了市农业农村委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夯实了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