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发挥“身边好人”榜样作用 助力乡村振兴接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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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电子屏、宣传专栏等有效途径,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的重要回信精神。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总书记重要回信内容,深刻理解内涵,领会核心要义。大家纷纷表示,要牢记领袖嘱托,笃行“三农”使命,为戮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身边好人”的发掘、推荐、培养工作,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委系统“身边好人”推选管理办法》,从规范程序,把好推荐关,严格标准,卡好质量关,宣传榜样,拧开作用关的“三关”入手,充分发挥“身边好人”榜样作用,示范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身“三农”工作,助力推动乡村振兴接续发展,为推进天津市现代都市型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榜样力量。

一是规范程序,把好推荐关。“身边好人”推选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文明委关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争当时代新人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先进典型,传递社会正能量,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为确保“身边好人”推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公信,在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选活动的日常工作,规定要求系统各单位按照群众推荐、支部研究、党委审核、公开公示的程序推荐。经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报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审定后推荐上报市文明办,严格程序,把牢推荐关,确保“身边好人”推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落实。

二是严格标准,卡好质量关。质量是榜样的生命,是传承榜样的力量。为确保“身边好人”具有持久的榜样生命力,坚持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明确“身边好人”的筛选标准,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参与天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带头投身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投身“三农”事业,自觉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做到层层严格标准选拔,卡好质量关。同时,注重从各行业、各部门开展的评选活动中挖掘、培养“身边好人”,各级领导干部通过与基层干部群众话家常,发现“身边好人”,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确保推选出的“身边好人”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突出体现“小人物,不平凡”的崇高精神,树立了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群众公认、经得起考验的“身边好人”。

三是宣传榜样,拧开作用关。宣传激发榜样作用,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各级宣传工作部门运用群众语言、符合群众口味的话语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天津好人”、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干部张韬在工作岗位上始终坚持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加班加点、埋头苦干,被提拔为委机关的年轻处长,委以重用;“天津好人”、市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副所长、无党派人士凌喆,参加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弘扬爱国奋斗精神 建功立业新时代——讲述2020出彩的你”活动,展示“天津好人”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先进事迹。为充分挖掘发挥“身边好人”作用,建立了“身边好人”库。近年来,委系统共有26名同志获评“天津好人”,1名同志获评“中国好人”,他们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在日常的生活中不断地发挥着榜样的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身边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做文明“三农”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