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执法工作蹄疾步稳 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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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坚持全市农业执法工作“一盘棋”管理,统筹市级和涉农区执法力量,持续凝聚夯实上下一心、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在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强基固本,下好年度工作“先手棋”。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的第一年,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对做好全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具有强基固本的重要作用。市农业执法总队紧紧围绕全市“三农”中心工作,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搭建一体推动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走深走实的“四梁八柱”,制定形成了“1+3+5”工作体系,即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1个工作要点,行政执法工作、培训、宣传3个计划,农作物种子、农资打假、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5个专项执法行动。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会议,部署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谋篇布局,下好能力提升“关键棋”。在2022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打造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领导农业强国建设能力的“三农”干部队伍。为此,市农业执法总队研究制发了《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从政治理论学习、作风纪律教育、执法业务培训、执法大练兵四方面入手,力争将全市农业综合性行政执法机构打造成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截至目前,市农业执法总队围绕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调查取证和执法办案、案卷评查和法治解读等举办了13期培训,其中全员轮训3期、执法骨干培训10期,累计培训1917人次;总队各队室、各涉农区支队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培训174次,累计培训3654人次。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

 

凝心聚力,下好执法办案“制胜棋”。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面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事项多、任务重以及不断增多的新问题新挑战,市农业执法总队统筹全市农业执法力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执法抽检、排查巡查、信息核查、举报核查以及交办移送、执法督导等措施,积极推进农作物种子、农资打假、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5个专项执法行动立竿见影,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车辆9473辆次、执法人员30055人次,检查监管对象11535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51起。其中,涉及农作物种子40起、农资打假109起、动物防疫146起(其中宠物经营、诊疗机构97起)、农产品质量安全42起、农机安全14起。从办案机构看,市级40起、滨海新区22起、东丽26起、西青23起、津南20起、北辰27起、蓟州58起、宝坻31起、武清50起、宁河22起、静海3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