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甘肃省省级储备油脂采购公告
字号:
  根据甘肃省粮食局、甘肃省财政厅、农发行甘肃省分行《关于下达省级储备食用植物油收购计划的通知》精神,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将于2008年10月24日对3000吨甘肃省省级储备菜籽油进行集中竞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菜籽油相关要求:
质量:采购菜籽油必须是2008年新生产的菜籽油,质量必须达到国标(GB1536-2004)四级以上标准。具体指标为:过氧化值(mmol/kg)≤2.5;酸价(KOH)(mg/g)≤2.0;水分及挥发物(%)≤0.20;不溶性杂质(%)≤0.05;加热试验微量析出物;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溶剂残留量浸出油(mg/kg)≤50;压榨油不得检出。
菜籽油质量以法定质检报告为据,卫生检验和检疫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交货仓库及运输条件:
储 备 油 存   储    库
数量(吨)
进库运输方式
1
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植物油库
500
库内有铁路专线
2
甘肃省陈官营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
500
库内有铁路专线
3
甘肃省山丹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
1000
库内有铁路专线
4
甘肃省白银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
1000
库内有铁路专线
  三、采购方式:本次交易采用无线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卖方在无线竞价器上进行操作,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的卖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无线竞价交易时,采取场内举牌竞价交易或市场临时公告的其他方式交易。
  四、买卖双方资格及要求:此次采购菜籽油的买方为甘肃省承担储备油脂存储任务的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植物油库、甘肃省陈官营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甘肃省山丹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和甘肃省白银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买方须于2008年10月15日前向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书面报送注明所买油脂的品种、品质、数量、交货承储库及罐号、入库方式等相关采购信息。卖方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且具有较大规模的油脂生产加工企业。卖方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交易授权书和合同专用章,并向甘肃市场提交附有法定质检机构质检报告单的1公斤菜籽油样品,在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报名。每个卖方最多竞卖数量为1000吨,且须根据拟卖菜籽油数量交纳6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和3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需在报名时一次交清,不能追加,2008年10月23日16时前必须确认到帐,否则不能取得竞卖资格。
  汇款帐户: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帐号:20362999900100000063611
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在审核卖方交易资格合格后,发放交易代表证、无线竞价器和交易资料。成交后,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和预交的交易手续费在交易会结束后及时退回。
  五、报名、培训和交易时间:2008年10月23日9:00-16:00时报名,10月23日17时进行无线竞价交易操作培训,2008年10月24日9:00开始交易。
  六、报名和交易地点: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兰州市民主东路300号省食局办公楼4楼)
  七、交易底价和交货方式:本次采购的四级储备菜籽油交易底价为10000元/吨,交货采取送货制,由卖方送货至承储库点的指定油罐,入罐前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八、交货时间:2008年10月24日—2008年12月04日
  九、联系方式:电话:0931-8841420(交易部),0931-8841415(财务部),传真:0931-8844862,邮编:730000
附件1:
交 易 授 权 书
 
  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交易代表,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在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举办的“2008年甘肃省省级储备油脂采购竞价交易会”,我单位承认此代表在交易会期间达成的交易合同,并保证按合同规定履约。若违反,按照《2008年甘肃省省级储备油脂采购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授权。
 
               单位名称(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