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第三次粮油竞价交易会公告
第二号
经研究决定,参加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2011年市储备粮油第三次竞价会竞价销售稻谷企业的竞买资格应具备如下条件:
1、企业确实具有稻谷生产加工能力;
2、已经北京市粮食局核准通过;
3、对已取得生产加工资质,但还未经北京市粮食局核准的会员企业,若参与竞买交易,但在核准时发现不具有生产加工能力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