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第十次粮油竞价交易会公告
第一号
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定于2011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本中心举办2011年市储备粮油第十次竞价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品种、数量
1、定向销售小麦0.5万吨;
2、定向销售稻谷1.52万吨;
3、定向销售进口大豆原油0.72万吨。
以上品种、数量以当天交易样品清单为准。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会采用现场计算机网上竞价交易方式。
三、参加交易会须知
参会单位须是本次销售货物承储库以外的加入北京市粮食局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会员。
(一)参加定向销售的会员应为北京地区的粮油加工企业,并且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企业必须是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向当地粮食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义务,统计工作管理规范的企业。
2、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公布《北京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试行规定》的通知(京粮发〔2008〕68号),购买企业应当遵守关于粮食加工企业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规定。
3、购买企业具有生产加工能力,并经北京市粮食局核查通过。对已取得生产加工资质,但还未经北京市粮食局核准的会员企业,若参与购买交易,但在核查时发现不具有生产加工能力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4、2011年第八次以前(含第八次)粮油竞价交易会成交但还未完成出库的企业将取消参会资格。
(二)报名参会单位需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交易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服务有效期内的北京市粮食局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交易卡。
5、参加定向销售交易的客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6、当地粮食部门开具的《定期报送粮油统计报表》的证明(2011年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
7、2011年第十次粮油竞价交易会报名表。
相关样本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上查阅和下载。
(三)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1、报名参会单位须预缴保证金。(1)交易小麦、稻谷须预缴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50元/吨;(2)交易豆油须预缴交易保证金3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50元/吨。定向销售每品种最高限量不能超过最高库存量并且不能超过0.5万吨。2011年有违约记录的企业,双倍收取保证金。
保证金在竞价交易会前一天必须到达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账户。携进账单或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报名(不收取现金和支票)。参会单位的保证金,必须由本单位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
开户名称:北京粮油交易信息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安门支行营业室
开户银行账号:0200001909201035616
开户银行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3号
2、交易服务费:交易成交后成交单位按成交金额的2‰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3、成交企业的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后由交易中心和北京市燕谷粮油购销公司退还或抵顶粮款。
(四)交易中心确定交易资格后,将交易单位代码和交易密码及相关资料发给交易代表。单位代码、密码等为参会企业的交易资格凭证,属参会企业的商业机密,需妥善保管,如丢失或泄漏,应在最短时间内书面报告“交易中心”,由于丢失或泄露代码、密码等造成的损失由参会企业自行承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1日、10月24日9:00至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0号(荣宁园)5号楼
报名电话:010-63564598 联系人:赵亚平、姜薇
培训时间:2011年10月21日、10月24日9:00至16:00,对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交易代表进行计算机网上竞价交易操作培训。
五、交易会及样品展示时间、地点
样品展示时间:2011年10月24日10:00至16:00
样品展示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0号(荣宁园)5号楼大厅
交易会时间:2011年10月25日上午9:30。
交易会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0号(荣宁园)5号楼2层交易厅。
六、其它
交易品种、数量如有变更另见公告。
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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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doc
承诺书.doc 4、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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