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举办“2014年第二次军粮大米招标采购竞价交易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受北京市粮食局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委托,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14年10月16日10:00在本中心举办2014年第二次军粮大米招标采购竞价交易会,用于北京市军粮供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交易品种、数量
竞价采购2014年黑龙江、吉林、辽宁产一级粳米6000吨;
以上品种、数量以当天交易样品清单为准。
二、交易方式
本次购买采用招标、现场计算机网上竞价方式。
三、竞价采购粳米质量要求
2014年黑龙江、吉林、辽宁产稻谷新加工的一级粳米,具体质量及卫生标准见下表:
质量指标:
|
加工 精度 |
不完善粒 %≤ |
最 大 限 度 杂 质 |
碎 米 % |
水分 % ≤ |
黄粒米 %≤ |
互混 %≤
|
色泽 气味 |
垩白粒率 %≤ |
|||||
|
总量 % ≤ |
其中: 糠 粉 % ≤ |
矿 物质 % ≤ |
带壳 |
稻谷粒 粒 /Kg |
总量 ≤ |
其中:小碎米 ≤ |
|||||||
|
一级: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或拉面皮层去净的占90%以上 |
3.0 |
0.25 |
0.15 |
0.02 |
3 |
4 |
7.5 |
0.5 |
15.5 |
1.0 |
5.0 |
无异常色泽和 气味 |
20.0 |
卫生指标:
|
镉 mg/kg |
铅mg/kg |
汞mg/kg |
无机砷 mg/kg |
黄曲霉毒素B1 μg/kg |
|
≤0.2 |
≤0.2 |
≤0.02 |
≤0.15 |
≤10 |
四、参加竞价交易会报名须知:
参会单位须是加入市粮食局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的会员并且是通过军粮中心预审的企业。
(一)报名参会单位需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单位公章。
2.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受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交易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报名表。
4.服务有效期内的北京市粮食局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交易卡。
5、携带1公斤粳米样品。
(二)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1、报名参会单位须预缴保证金。粳米需按照一个标的1000吨预缴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5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2014年在我中心交易过程中有违约记录的企业,双倍收取保证金。
上述保证金在竞价交易会前一天必须到达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账户。携进账单或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报名(不收取现金和支票)。参会单位的保证金,必须由本单位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
开户名称: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安门支行营业室
开户银行账号:0200001909200023318
开户银行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3号
2、交易服务费:交易成交后成交单位按成交金额的2‰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从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余款退还给成交单位。
3、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后凭入库单位开具的《竞价交易粮食验收确认单》由交易中心退回。
(三)交易中心确定交易资格后,将交易单位代码和交易密码及相关资料发给交易代表。单位代码、密码等为参会企业的交易资格凭证,属参会企业的商业机密,需妥善保管,如丢失或泄漏,应在最短时间内书面报告“交易中心”,由于丢失或泄露代码、密码等造成的损失由参会企业自行承担。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9:30至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0号(荣宁园)5号楼
报名电话:010-63564598 联系人:赵亚平、姜薇
培训时间:2014年10月15日9:30至16:00,对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交易代表进行计算机网上竞价交易操作培训。
六、竞价交易会时间、地点
竞价交易会时间:2014年10月16日10:00
竞价交易会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0号(荣宁园)5号楼2层
七、其它
交易品种、数量如有变更另见公告。
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1、交易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