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第十次粮油竞价交易会公告
第一号
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定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9:30在本中心举办2015年市储备粮油第十次竞价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的品种、数量
竞价采购2015年东北产三等以上(含三等)新粳稻谷4万吨。数量以当天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交易会采用现场计算机和网上同时竞价交易方式。
三、竞价采购稻谷质量要求
1、2015年东北产新粳稻谷。质量符合国标GB 1350-2009要求。稻谷底价以出糙率≥77%为基础价,出糙率每增加l%(含1%),价格提高0.02元/公斤。出糙率最高结算标准为81%。国标三等以下(不含三等)拒收。
2、稻谷质量还应符合GB/T20569-2006《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宜存的标准。其中脂肪酸值≤17.0(KOH/干基)/(mg/100g),脂肪酸值超过17.0(KOH/干基)/(mg/100g)的拒收。
3、使用愈创木酚法判定新陈标准时颜色呈砖红色并且使用酸度指示剂法呈绿色。
4、供货方须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的通知》(国粮办发[2005]115号)规定样式出具稻谷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四、参加竞价交易会须知
参会单位须是本次采购货物承储库以外的加入北京市粮食局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会员。
交易会前,单一品种报名企业少于3家(不含3家)或交易会当日参加竞价交易企业少于3家(不含3家),交易中心有权取消此品种的竞价交易。
报名期间,交易品种和数量可在报名截止前更改。参会企业预缴保证金应与所报品种和数量相符。
(一)已领取北京市储备粮网上竞价交易密钥的企业可直接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无需再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二)未办理北京市储备粮网上竞价交易密钥的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网上报名和网上交易承诺书》。
5、《交易授权委托书》。
6、北京市粮食局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交易卡。
相关样本可在交易中心(http://www.bjlsjyzx.com)网站上查阅和下载。
(三)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1、报名参会单位须预缴保证金。参加交易会的企业须向交易中心预缴保证金。其中:参加稻谷采购须预缴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竞价采购稻谷最高限量1万吨。2015年有违约记录的企业,双倍收取保证金。
保证金在竞价交易会前一天16:00前必须到达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账户。参会单位的保证金,必须由本单位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
开户名称: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安门支行营业室
开户银行账号:0200001909200023318
开户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3号
2、交易服务费:交易成交后成交单位按成交金额的2‰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从预缴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3、成交企业的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后由交易中心和北京市燕谷粮油购销公司退还。
(三)交易中心确定交易资格后,将交易单位代码、电子密钥和交易密码及相关资料发给交易代表。单位代码、电子密钥和密码等为参会企业的交易资格凭证,属参会企业的商业机密,需妥善保管,如丢失或泄漏,应在最短时间内书面报告“交易中心”,由于丢失或泄露代码、电子密钥和密码等造成的损失由参会企业自行承担;因公共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交易中断的,交易中心有权推迟或暂停交易;交易代表因其自身网络或终端设备等原因不能正常交易的,不影响整体网上竞价交易的正常进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参会企业自行承担。
五、参加竞价交易会中标企业须知
中标单位入库时,除以往稻谷采购竞价交易入库所需提交查验的资料以外,还须向入库单位提供新粮证明。
入库单位查验上述材料齐全的方可办理接收入库工作,并凭上述材料到市粮食局储备处办理入库结算手续。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日9:30至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0号(荣宁园)5号楼
已经办理北京市储备粮网上竞价交易密钥的企业可在网上报名。
报名电话:010-63564598 63563171 联系人:姜晓光、姜薇
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日9:30至16:00,对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交易代表进行计算机网上竞价交易操作培训。
七、竞价交易会时间、地点
竞价交易会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上午9:30。网上交易竞价采购价格将在交易会前公布。
竞价交易会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0号(荣宁园)5号楼2层交易厅。
参加网上交易的客户需按时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
八、其它
交易品种、数量如有变更另见公告。
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附:1、交易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