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2-23 来源: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转载链接:点击查看
为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组织开展国家临时存储稻谷竞价销售工作。春节后3月4日安排销售南方地区稻谷140万吨,其中:江苏5万吨、安徽25万吨、江西30万吨、河南15万吨、湖北25万吨、湖南25万吨、四川15万吨。从3月11日开始,定向销售东北地区的粳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