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时存储粮食(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竞价销售交易会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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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时存储粮食(不完善粒超标小麦)

竞价销售交易会重要公告
 
    为保证饲料用粮的市场供应,降低饲料加工、养殖企业的生产成本,国家有关部门将重新审核参加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等饲料用粮竞价销售的企业资格,现将有关要求及资格审核办法公告如下:
 
    一、关于参加交易会的资格
    一是参加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竞价交易会的买受人为自愿报名参加,并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饲料加工企业和养殖企业。二是所有竞买企业必须是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向当地粮食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义务的企业。三是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含酒精、淀粉等深加工产品的企业,以及前期参与国家政策性玉米和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竞价销售违规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竞买。四是同一受买人每次购买小麦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15天的用量(即日处理原粮能力乘以15天),同一买受人一个月累计购买的小麦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30天用量(即日处理原粮能力乘以30天)。五是买受人所购买的小麦仅限于本企业加工生产饲料,并保证饲料产品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不得加工成口粮销售,不得转卖,不得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六是参加竞买的企业须在交易前向批发市场如实提报日加工能力(需求量)等并签署承诺书(具体见附件),饲料加工企业还需提供《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七是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存储库点(包括负责贷款的承储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
 
    二、关于资格审核
    有意参加2011年10月25日及以后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竞价销售交易会的企业,必须于9月9日下班前向批发市场提供如下相关材料(以下简称“相关材料”):1.饲料加工企业需提供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日加工饲料生产能力和日处理原粮能力(以2010年粮油加工企业统计年报为准)以及向当地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包括2010年粮油加工业统计年报、2010年粮油购销存统计年报)的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2.养殖企业需提供饲养家畜、家禽的数量及小麦日需求量情况,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小麦日需求量情况以及向当地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2010年粮油购销存统计年报)的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经批发市场认真审核后,将审核同意的企业名单于9月16日下班前报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抄报国家粮食局调控司(联系电话010-63906240,邮箱tksjhc@chinagrain.gov.vn)。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经认真审核后,将统计规范的企业名单于9月20日下班前报送国家粮食局调控司。调控司对企业报送统计报表情况进行复核后,于10月20日下班前将审核结果函告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交易市场,并由交易市场及时将符合竞买资格的企业名单对外公告。这部分企业可参加10月25日及以后的国家临时存储不完善粒超标竞价销售交易会。
 
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